1、RoHS是什么?
RoHS是由欧盟立法制定的一项强制性标准,它的全称是《关于限制在电子电器设备中使用某些有害成分的指令》(Restriction of Hazardous Substances)。该标准已于2006年7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主要用于规范电子电气产品的材料及工艺标准,使其更有利于人体健康及环境保护。该标准的目的在于消除电机电子产品中的铅、镉、汞、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二苯醚 ( 温馨提示 : PBDE正确的中文名称是指多溴二苯醚,多溴联苯醚是错误的说法 ) 共6项物质,并重点规定了铅的含量不能**过0.1%。
2、RoHS 2.0法规发布增加了些什么条件?
2015年6月4日,欧盟在其官方公报上发布指令(EU) 2015/863对2011/65/EU(RoHS 2.0)进行修订,正式将四种邻苯二甲酸酯(DEHP、BBP、DBP、DIBP) 列入RoHS 2.0附录II中,即对电子电气设备*10种管控物质进行限制。起初,RoHS 2.0于2011年7月21日正式生效(“生效”是指RoHS2.0指令对各欧盟成员国从2011年7月21日开始生效)
对于电子电气设备,至迟符合ROHS 2.0的时间是:2019年7月22日。欧盟RoHS 2.0的限制清单中,规定除医疗设备和监控设备外的其他电子电气产品,自2019年7月22日起,需强制满足4项邻苯二甲酸酯物质的要求。
3、接下来看看看看欧盟RoHS与RoHS 2.0的区别有哪些?
①限制物质
RoHS针对所有生产过程中以及原材料中可能含有镉、铅、汞、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二苯醚这六种有害物质的电气电子产品的限制使用管理办法,包括:黑家电,白家电,电动工具,医疗电气设备等。RoHS 2.0新增四种邻苯二甲酸酯(DEHP、DBP、BBP、DIBP)限制物质。
②管控产品范围
RoHS 2.0将管控产品范围扩大至除特殊豁免外的所有电子电气设备:
1、工业监控设备及其零部件自2017年7月22日起应符合ROHS2.0;
2、体外诊断医疗设备及其零部件自2016年7月22日起应符合ROHS2.0;
3、包括被2002/95/EC 豁免的第8类产品医疗设备、第9类产品监控设备;
4、医疗设备和监控设备及其零部件自2014年7月22日起应符合ROHS2.0;
5、其它新纳入ROHS2.0管控的产品自2019年7月22日起应符合ROHS2.0;
6、*11类产品:不被1~10类产品涵盖的其他所有电子电气设备,包括线缆及其它零部件。
③CE标志要求
将电子电气设备ROHS符合性纳入CE标志要求。生产者在张贴CE标识时应确保产品符合ROHS并准备相应的声明和技术文档。
制造商需在产品上市销售之前制订EC符合性声明并加贴CE标志,且在电子电气产品上市之后,必须保留相关技术文件和EC符合性声明至少十年 ;如果附录III中列举的物质(如HBCDD、DEHP、BBP和DBP等)因使用对人体健康或环境造成无法承受的危害,则将依据REACH法规*69至72条的规定进行评估,进一步将此物质列入附录IV的限用物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