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修订草案
2008年12月3日,欧盟发布了WEEE指令(2002/96/EC)和RoHS指令(2002/95/EC)的修订提案。修订的主要内容有:
1.改变了法律用词,澄清了指令的范围和定义;
2.引入产品的CE标志以及EC合格声明;
3.分阶段将器械、控制和监控仪器纳入到RoHS指令的范畴;
■一般器械与监控设备(2014年1月1日起适用)
■体外诊断设备(2016年1月1日起适用)
■主动植入式设备(2020年评审是否有必要纳入管控范围)
■工业用监控设备(2019年1月1日起适用)
4.新增附录Ⅲ,列出**评估的物质,将采取与法规相同的评估机制,将来可能纳入管控范围,包括:
■六溴环十二烷(HBCDD)
■邻苯二甲酸(2-己基酯)(DEHP)
■邻苯二甲酸丁苄酯(BBP)
■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
1. 对样品*前处理,可以快速无损测试样品,测试时间很短。
X荧光时光物理检测方法,其对样品没有任何破坏,因此,其测 试样品*前处理,测试速度很快,一般只需要1~3分钟即可测试5种有害元素的含量。
2.对产品或备件做到环保筛选过滤,可快速判断样品是否符合RoHS指令的要求。其特点为:
a) 测试判断为环保的样品,其均为环保产品
b) 如果测试结果为不环保,并不代表其样品为不环保的产品。
其表现为:
i. X荧光测试的是Cr的总量,它并不能区分Cr6+,所以X荧光测试Cr**标时,并不等于Cr6+**标;
ii.Br测试的也是总量,并不能区分PBB、PBDE和其他的溴化合物,所以同样,其测试总溴不**标的,其一定时环保的,而总溴**标的则不一定时PBB、PBDE**标。
3.接近欧盟海关的测试方法
欧盟海关是采用X荧光的检测方法,进行快速通关检测。对于X荧光检测合格的产品,其可以快速放行。对怀疑的或者**标的样品,再次作化学分析。因此,X荧光模拟了欧盟的通关筛选过程。
4.便于工厂品质检验加大抽样量,做到对产品的环保指标心中有数,环保判定更可靠。目前,只有X荧光分析仪器,可以对RoHS测试做到快速无损测试,它满足对测试的原材料做到大量抽样的要求。这样才可以大大提高对进货原材料的环保评测的可靠性。
5.更简便的操作方法,*专业人士
EDX系列针对RoHS测试采用专业化设计,其硬件配置更有利于有害金属物质的测量,同时仪器的维护成本大大提高。同时,采用国内的RoHS**测试软件,操作非常简便,适合一般的品质检验人员使用,*专业测试人员。
6.测试费用与维护*廉
采用的半导体制冷的探测器,所以,*液氮制冷,避免了添加液氮的繁琐,同时测试过程基本不需要任何耗材,因此测试使用成本很低。仪器的主要备件采用OEM采购,所以,备件成本比同类产品低,同时备件的定购储备量充足。
7.*严格的测试条件
对环境的要求比较简单,只需要湿度小于70%,温度在15~30℃之间,要求电源电压稳定即可。这非常适合在工厂的品质检验使用,可放置在生产线,保证对样品的快速检验测试。
8.为化学分析提供测量依据
送检*机构时,需要填写样品中所含有的元素,需要使用X荧光做元素定性分析,填写送样单更准确。
9.采用特殊部件配置,可以达到对样品的无卤测试要求,检出限可达到15ppm
综上所述,X荧光是电子行业企业中适用的环保检测设备,它更适合企业的品质检验过程中,对产品制造过程起到监督、监控的作用。再结合*的测试方法,就完全可以起到对生产的产品的环保检测作用,达到欧盟RoHS指令对产品的环保要求。
RoHS指令限制使用以下六类有害物质
1. 铅(Pb) 使用该物质的例子:焊料、玻璃、PVC稳定剂
2. (Hg)()使用该物质的例子:温控器、传感器、开关和继电器、灯泡
3. 镉(Cd) 使用该物质的例子:开关、弹簧、连接器、外壳和PCB、触头、电池
4. 六价铬(Cr 6+ ) 使用该物质的例子:金属附腐蚀涂层
5. (PBB) 使用该物质的例子: 阻燃剂,PCB、连接器、塑料外壳
6. 多溴二苯醚(PBDE) 使用该物质的例子:阻燃剂,PCB、连接器、塑料外壳
测试原则:
根据欧盟WEEE&RoHS指令要求,AOV是将产品根据材质进行拆分,以不同的材质分别进行有害物质的检测。一般来说: ·金属材质需测试四种有害金属元素如(Cd镉/Pb铅/Hg/Cr6+六价铬) ·塑胶材质除了检查这四种有害重金属元素外还需检测溴化阻燃剂(PBB/PBDE) ·同时对不同材质的包装材料也需要分别进行包装材料重金属的测试(94/62/EEC) 以下是RoHS中对六种有害物规定的上限浓度:
镉:小于100ppm
铅:小于1000ppm
钢合金中小于3500ppm
铝合金中小于4000ppm
铜合金中小于40000ppm
:小于1000ppm
六价铬:小于1000ppm
RoHS2.0正式限制4种邻苯二甲酸酯
2015年6月4日,欧盟公报(OJ)发布RoHS2.0修订指令(EU)2015/863,正式将DEHP、BBP、DBP、DIBP列入附录II 限制物质清单中,至此附录II共有十项强制管控物质。详见下表:
限制物质 (质量分数)
铅(Pb) 0.1%
(Hg) 0.1%
镉(Cd) 0.01%
六价铬(Cr VI) 0.1%
多溴(PBB) 0.1%
多溴醚(PBDE) 0.1%
邻苯二甲酸二(2-己基)酯(DEHP) 0.1%
邻苯二甲酸甲苯基丁酯(BBP) 0.1%
邻苯二甲酸二丁基酯(DBP) 0.1%
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DIBP) 0.1%
此修订指令发布后,欧盟各成员国需在2016年12月31日前将此指令转为各国的法规并执行。且2019年7月22日起所有输欧电子电器产品(除和监控设备)均需满足该限制要求;2021年7月22日起,设备(包括体外设备)和监控设备(包括工业监控设备)也将纳入该管控范围。此外,已属REACH附件XVII*51条邻苯管控的玩具产品将不受此指令中DEHP、BBP、DBP的管控。
邻苯二甲酸酯作为增塑剂在电子电器中使用广泛,STQ提醒相关生产企业高度重视并及时采取相关应对措施,以降低贸易风险。